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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公告(19人)
发表时间:2024-09-14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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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


      为优化教育人才资源配置,促进教职工规范有序流动,推动浦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沪教委人〔2021〕1号)、《浦东新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浦教人〔2021〕5号)相关规定,开展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竞聘对象

  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在编教职工,且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符合流动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任职要求,能胜任流动岗位工作;

  2.近3年年度考核(含师德考核)须合格及以上,且不存在以下情况: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

  3.原则上须在流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其中流出单位为乡村学校的,工作须满5年及以上;

  4.年龄一般为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5.须符合交流竞聘岗位的专业背景、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

  二、资格条件及岗位信息

  见《2024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报名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2024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后扫描发用人单位电子邮箱将报名材料原件邮寄用人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2.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严格按照用人单位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报名表》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或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

  四、考核

  1.考核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管理知识。

  3.考核预计2024年7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在交流竞聘考核中如有弄虚作假、考核作弊,一律取消资格,考核结果视作无效。

  5.考核工作由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区教育局党政办监督;由区人社局予以指导和监督。

  五、其他事宜

  经审批、公示无异议、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政策咨询

  相关咨询电话详见《交流竞聘单位信息一览表》。

  附:1.《2024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浦东新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竞聘报名表》

  3.《交流竞聘单位信息一览表》

 浦东新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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